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白莲河乡香木荷石材厂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白莲河乡香木荷石材厂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白莲河乡香木河村五组
******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春林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s/1H_yK_xpDworaY01rMdDm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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