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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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ESXF-202409Q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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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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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高铁新城农民集中住房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于2024年09月30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1日在咸丰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4年10月21日
******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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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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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投标单位名称首字母排序)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00 |
******.00 |
******.00 |
****** |
******.97 |
质量(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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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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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群 |
张险峰 |
陈玺 |
李光荣 |
周发宇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鄂******4632 |
鄂************ |
鄂******0617 |
川************ |
鄂******1365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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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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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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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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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议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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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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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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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81-1号 |
联系人:辛民 |
电话(传真):****** |
******有限公司 |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44号 |
******有限公司 |
电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 |
******管理局 |
地址:咸丰县市民之家 4 楼 413(咸丰火车站旁) |
******办公室 |
电话(传真):****** |
备注说明: |
******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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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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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zip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ESXF-202409QT-******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