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2万吨/年饲料级磷酸脲技改配套生产1万吨/年聚磷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万吨/年饲料级磷酸脲技改配套生产1万吨/年聚磷酸铵项目(项目代码:2309-530115-04-02-354914)
建设地点: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
建设性质:改扩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m2,拆除现有硫磺制硫酸装置后进行扩建,新建水溶性聚磷酸铵生产线1条,对现有磷酸脲母液生产装置进行扩建,磷酸脲母液规模由3.072t/a扩建为4.698万t/a;原磷酸净化生产线规模由2.2174万t/a扩建为3.3914万t/a,其余工业级磷酸脲及水溶肥生产规模均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1873万元,环保投资75.5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密闭运输,在易产尘的物料表面进行遮盖防尘。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厂界须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夜间停止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并控制车辆鸣笛。施工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同厂区现有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磷酸净化脱重工序产生h2s、脱氟工序产生氟化物,依托现有“负压收集+三级碱洗涤塔(naoh碱液)”处理,h2s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氟化物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30m;聚磷酸铵聚合工艺过程中产生氨(nh3)经处理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0m;聚磷酸铵破碎、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厂界nh3、h2s、氟化物排放应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应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磷酸净化三级洗涤塔洗涤废水、聚磷酸铵聚合工序三级洗涤塔洗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员工生活废水。
磷酸净化三级洗涤塔洗涤废水均全部回用于na2s溶液配制;聚磷酸铵聚合工序三级洗涤塔洗涤液(磷酸脲母液)全部回用至生产线,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化肥分厂重钙生产;初期雨水依托已设置1座容积约为1500m3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罐车运送至化肥分厂重钙生产回用。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二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合成生产装置区、带干装置区、导热油炉区、中间槽及危废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要求进行建设。配料区、粉碎包装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设置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土壤:项目装置区进行分区防渗,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废气处理达标排放;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五)噪声: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厂房隔音;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项目西、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东、南噪声贡献值能达到4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废弃包装袋为布袋收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900-214-08)、废导热油(900-249-08),严格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危险物质运输、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防渗和管理;厂区设置了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即项目各罐区均按规范设置了围堰,车间内部设有地沟和排水系统;厂区设有一座容积1200m3的应急事故水池,1座1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换阀。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晋宁分局进行备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万吨年饲料级磷酸脲技改配套生产1万吨年聚磷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电话/传真:0871-******;0871-******(昆明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万吨/年饲料级磷酸脲技改配套生产1万吨/年聚磷酸铵项目(项目代码:2309-530115-04-02-354914)
建设地点:云南晋宁产业园区二街基地
建设性质:改扩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m2,拆除现有硫磺制硫酸装置后进行扩建,新建水溶性聚磷酸铵生产线1条,对现有磷酸脲母液生产装置进行扩建,磷酸脲母液规模由3.072t/a扩建为4.698万t/a;原磷酸净化生产线规模由2.2174万t/a扩建为3.3914万t/a,其余工业级磷酸脲及水溶肥生产规模均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1873万元,环保投资75.5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密闭运输,在易产尘的物料表面进行遮盖防尘。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封闭,以避免运输途中土石撒漏。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厂界须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夜间停止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并控制车辆鸣笛。施工噪声达到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规定对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至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同厂区现有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磷酸净化脱重工序产生h2s、脱氟工序产生氟化物,依托现有“负压收集+三级碱洗涤塔(naoh碱液)”处理,h2s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氟化物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30m;聚磷酸铵聚合工艺过程中产生氨(nh3)经处理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0m;聚磷酸铵破碎、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处理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厂界nh3、h2s、氟化物排放应达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应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磷酸净化三级洗涤塔洗涤废水、聚磷酸铵聚合工序三级洗涤塔洗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循环水,员工生活废水。
磷酸净化三级洗涤塔洗涤废水均全部回用于na2s溶液配制;聚磷酸铵聚合工序三级洗涤塔洗涤液(磷酸脲母液)全部回用至生产线,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化肥分厂重钙生产;初期雨水依托已设置1座容积约为1500m3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罐车运送至化肥分厂重钙生产回用。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二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合成生产装置区、带干装置区、导热油炉区、中间槽及危废间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要求进行建设。配料区、粉碎包装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设置4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四)土壤:项目装置区进行分区防渗,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废气处理达标排放;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
(五)噪声: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厂房隔音;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项目西、北面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东、南噪声贡献值能达到4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废弃包装袋为布袋收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900-214-08)、废导热油(900-249-08),严格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危险物质运输、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防渗和管理;厂区设置了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即项目各罐区均按规范设置了围堰,车间内部设有地沟和排水系统;厂区设有一座容积1200m3的应急事故水池,1座1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换阀。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晋宁分局进行备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万吨年饲料级磷酸脲技改配套生产1万吨年聚磷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电话/传真:0871-******;0871-******(昆明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