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文件精神,由于市局机构改革,涉及名称调整,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定于2024年8月14日我中心正式启用“黄冈市自然资源和******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黄冈市自然资源和******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1)、黄冈市自然资源和******建设局不动产查询专用章”,原“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1)、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2)、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3)、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4)、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5)、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查询专用章”同时废止。
同名电子印章一并启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黄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