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 24 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QCJC******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4-01434
3.项目名称:******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00万元
6.最高限价:1700万元
7.采购需求:******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医院传染病大楼:1.医院环境保洁服务(包括室内外环境清洁、医疗、生活废物收集);2.医院安全管理(包括治安、财产、交通疏导、应急处理);3.医疗辅助服务(包括导医、导诊、护士助理、文员、******医院物资运送服务(包括医疗器械(药品)、卫生材料和后勤物资);4.******消防给水系统、污水处理排放系统)、医用气体工程与运行维护(包括中央氧气系统、物业维修)、院内电瓶车充电桩安装与管理。******医院食堂经营权本次招标不用报价,由院方确定经营合作范围,由此次中标人与院方签订商务合同时,按院方要求的合作范围和经营项目要求来经营,不另行招标。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1年(第1年的服务周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第2年、第3年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12月4 日至2024年12月10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项目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登录******/qysca/out/login办理汇聚CA,办理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 年 12月 11日 8 点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 24 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后 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 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1、时间:2024年 12月 24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中对应的 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4、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5、政府采购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6、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ome)》、《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东壁大道与十里河路交叉处
联系方式:0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蕲春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蕲春县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A座艾都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