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黄冈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序号15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督察还发现,黄州区蔡家潭湖和黄泥潭湖投肥养殖问题突出,严重影响湖泊水质。监测数据表明,2021年-2023年上半年,蔡家潭、黄泥潭水质均持续为V类和劣V类,离规划要求的Ⅲ类水质目标相差较远。
二、整改目标
整治两个湖泊投肥养殖问题,改善湖泊水质。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压实涉湖地区主体责任,对蔡家潭湖、黄泥潭湖、内湖的投肥投饵养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责令养殖户停止投肥投饵养殖,全面拆除、清理投饵机及相关养殖设备。
2.加强湖泊水质保护,对湖泊范围内养殖户下达退池终养承包合同告知书,取缔湖泊承包养殖,改善湖泊水质。
3.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造成湖泊水质退化、饲料养鱼等污染水质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设置“禁止投肥”警示牌,并标明举报电话,严禁在湖内投肥(粪)投饵养鱼,保护湖区水环境。
四、整改情况
1.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全面拆除养殖设备。市区两级深入研究,制定了《禁止投肥投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禁止投肥投饵养殖整治工作专班,凝聚合力,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见行见效。打造常态化执法巡查整治力量,依法依规关停拆除投饵机、增氧机等投饵投肥养殖设施设备,积极推进推垸还湖工作,蔡家潭、黄泥潭退垸还湖范围内135台(套)投饵投肥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
******农村局联合区水利和湖泊局、生态环境局黄州区分局印发了《关于禁止湖泊水面承包及加强监管的通知》,禁止对外承包湖泊水面用于养殖、娱乐、旅游等活动;对已经承包的,要求各乡镇与承包方沟通协调,明确收回期限和具体方案。督促湖泊管理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禁止投肥投饵承诺书,明确禁止向湖泊投放化肥、饵料等有害物质,保障湖泊水质安全。对问题区域内的养殖户下达退池终止承包合同告知书,签订退垸还湖协议,按要求取缔湖泊承包养殖。
3.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乡镇执法中心等单位,组建常态化执法巡查整治工作专班,开展每周不低于2次的全面巡查,对发现的违法养殖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0余人次、执法车辆97台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加强宣传引导,在蔡家潭、黄泥潭及黄州区主要湖泊周边设立禁止投肥投饵养殖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五、下一步打算
下阶段,将从严抓好“回头看”检查。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水利和湖泊、生态环境以及乡镇执法中心等单位的联动,持续打击域违规圈养、网围、投饵投肥养殖等破坏公共水域生态环境行为。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农业农村部门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利用常态化执法巡查检查契机,开展现场释法、讲法,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两湖”片区投肥养殖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坚决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长效整改。
按照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13-******。
******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